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新闻发布工作,强化各单位新闻撰稿人和审核人的责任意识,确保校园网新闻报道的真实性、科学性、及时性、权威性,提升新闻质量,提高舆论引导水平,根据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写作要求
(一)突出时效性。特别重要的新闻及时报道,重要新闻投稿时间一般不超过活动结束后24小时,一般性稿件不超过48小时。报道时间超过活动结束三个工作日的新闻原则上不予发布。
(二)突出专业性。
1.制好标题。标题力求精炼、反映主旨,体现“标题即新闻”,标题可采用单行或者复式。标题尽量做短,简明生动,字少意明。标题中涉及单位需用全称,一般情况下,标题中不出现人名。
2.写好导语。在明确时间、地点、人物的前提下,突出最有新闻价值的内容。学校教师学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成果、重大表彰等荣誉,获奖奖项应在正文第一段呈现。时间明确到x月x日即可。导语部分不赘述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效果等,可适当放置文末。
3.控制篇幅。新闻稿件应在写作规范、要素齐全、主题鲜明的前提下,按照精简务实、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报道。一般会议活动报道,消息稿不超过800字,重要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500字,纪实、通讯类报道不超过3500字。
(三)突出规范性。
1.新闻报道要严把文字关,突出新闻报道真实性、准确性。稿件要从政治性、全局性的高度从严把关,禁止出现病句、错别字等常识问题和意识形态大方向的措辞问题。报道学校各级领导讲话,一般应避免使用“重要讲话”、“指示”等词汇,主要使用“指出、强调、要求、说”等中性词汇。
2.正文中第一次提及单位名称时,需用全称,勿用“我处、我院”等第一人称表述;新闻中提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,需按照学校官方顺序依次排序。
3.新闻稿件内容要突出新闻性,内容要真实、准确、客观,切忌含混、模糊、夸张,应避免过于口语化、语句不通、错字别字、过多修饰等情况的出现。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过程必须真实;新闻中引用的资料、史实、引语、数字,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、职称,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等均应准确无误。
4.规范人物称谓
(1)涉及领导干部排序的,依人物职务级别大小为序。新闻中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,特殊情况除外。
(2)关于职务称谓,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提及,其后再出现时直呼其名;一般采用“职务称谓 + 姓名”的方式,如“党委书记xx”等,避免“姓名 + 职务称谓”和“姓 + 职务称谓”的方式。
(3)以行政身份出席活动,姓名后不加“教授”;以学术身份出席活动,姓名后可加“教授”;人物姓名后不加“老师”,必要时在人物姓名前加“教师”。
5.规范图片使用
(1)新闻配图应清晰、生动、有现场感, 能较好反映新闻主题,图片为JPG格式。
(2)配图数量一般不超过3张,重要新闻原则上不超过6张,图片新闻除外。
(3)同一条新闻中表现同一内容的照片一般不出现两次。
6.规范落款。按照“文责自负”原则,新闻稿件应按拟稿、审核规范署名,署名格式为:(拟稿:xx 审核:xx)未署名的新闻稿件,宣传部一律不予发布。
二、进一步提高新闻稿件质量
1.加强典型宣传。要注重挖掘本单位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典型,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,营造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。加强对典型经验的宣传,要注重总结和梳理教学、科研、党建等各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。
2.挖掘新闻价值。加大对常规工作新闻价值的挖掘,减少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报道;注重挖掘常规会议及工作的新闻价值,多从会议的内容、常规工作的创新点等角度撰写新闻稿件。
三、进一步规范新闻稿件审核发布
(一)明确稿件责任。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对本部门、单位发布稿件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及可靠性进行审核。作者是稿件的第一责任人,对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、导向错误等问题,一律由发布新闻信息的单位承担责任。
(二)规范稿件发布。为使校园网新闻格式统一、美观,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稿件上传要求操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投稿渠道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投稿需上传至站群系统“学院新闻”栏目后提交审核,经宣传部审核后发布。
2、投稿规范:新闻标题添加至系统标题栏,为系统默认格式不作要求(正文处无需再次添加文章标题);正文及落款字体为宋体,字号小四,行间距2倍;稿件落款为右对齐。
(三)细化工作考核。宣传部将根据稿件质量、数量、发布规范等情况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,发布不规范情况将纳入考核清单。
(四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布:
1.校内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内部举行的一般性会议、学习活动及班级开展的活动。
2.内容、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。
3.报道未按程序审核把关的稿件。
4.不符合报道时效要求的稿件(原则不超过3日)。
5.图片不清晰、大小不符合要求的稿件。
(五)宣传部对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,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,对不符合规范的新闻不予发布。
(六)校内各单位网站及各单位牵头管理的二级网站及新媒体平台,其新闻发布管理,参照本要求执行。
宣传部
2022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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